我市将有14余万退休人员实现养老金“十四”连涨
作者:admin 日期:2017-07-14 浏览
日前,省人社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及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工作,宣告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将实现“十四连涨”。

  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据不完全统计,此次调整将惠及我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14余万人,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7月底前发放到位。

  市社保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挂钩调整部分则与参保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充分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5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86%计算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6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