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义乌英才”计划申报公告
作者:admin 日期:2014-02-22 浏览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项目,根据义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义乌英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市委〔201332号)和《关于印发〈“义乌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义人才领〔20136号)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义乌英才”计划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物流、会展、金融、旅游和文化创意等重点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面向全球引进并支持一批海内外科技领军人才领衔的,有望突破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人才及其项目;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规划建设、交通物流等社会管理方面有特殊技能的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创业人才及其项目

1.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团队成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      

    3.团队成员有创业经验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项目申请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下的,要求申请人为第一大股东(股权不低于50%、含技术入股);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申请人实际投入资金须达200万元以上。

   (二)创新人才及其项目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与我市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创新人才原则上要求全职引进(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可适当放宽,人事关系和户籍关系可以不转)。两院院士及国家级重点人才每年在义工作时间可适当放宽,两院院士应不少于3个月,国家级重点人才应不少于6个月;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或新兴学科的研究工作,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高端服务业、金融业等机构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专业技术人才需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的专利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4.研究方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学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

    (三)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与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签订5年服务协议;

2.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掌握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带领相关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基础与应用研究和实践工作中取得创造性成果;

    3.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事业领域知名单位担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2年以上。

    三、支持政策

    ()创业人才及其项目

    由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落户义乌,经专家评审,5年内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资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创业启动资金。由两院院士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创设的企业,给予8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由国家级重点人才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创设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由省部级重点人才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创设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2.地方贡献奖励。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正常经营所产生的主营税种地方留成部分按第一年100%、第二年90%、第三年80%、第四年70%、第五年60%奖励企业,用于产品研发与技术改造。

3.技改贴息。在《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市委〔201235号)贴息的基础上,再提高1%

4.生产(办公)用房。由主管部门根据创设企业规模、用地量,提出相应的扶持方案,经相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认定后,确定提供生产(办公)用房面积或租金补贴。提供生产(办公)用房原则上不超过2000平方米,免费期限不超过5年;对企业自行租赁生产(办公)用房的,按150/平方米·年给予租金补贴,不超过30万元/年,补助年限不超过5年。

    5.对于特别突出的重大项目,可一事一议,上不封顶。

    ()创新人才及其项目

    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专家评审后,5年内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资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由两院院士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给予5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由国家级重点人才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给予3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由省部级重点人才或相当层级人才领衔的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2.科研经费资助。企业引进创新团队后,当年该团队为企业实现新增税收1000万元以上的,为企业实现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按20%的标准资助给企业;新增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按实现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5%的标准资助;新增税收200万元以上的,按实现新增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的标准资助。5年内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3.对于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一人一议,上不封顶。

   (三)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

    引进人才实行协议年薪制,经专家评审后,5年内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奖励资助,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协议年薪。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才特聘制度,实行协议年薪制,给予最高60万元的年薪。对于特别突出的人才,可一人一议。

2.入驻人才驿站。引进的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人事关系统一安排在人才驿站,市编委办单独核定事业编制,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聘。

3.租房补贴。引进的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租房补贴。

4.科研经费资助。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引进后,可享受科研经费资助,主要对本领域我市发展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研究,科研经费每人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其他支持政策

    1.在义乌申报并入选国家或浙江省“千人计划”的,由市财政按照浙江省奖励标准12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入选“万人计划”的,由市财政按国家资助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已入选国家或浙江省“千人计划”来义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80万元、50万元奖励;已入选“万人计划”来义创业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奖励资助。

    2.政府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住房,妥善解决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根据相关政策给予政府津贴。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 申报受理。市委人才办(市招才局)实行常年受理,分批评审,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一事一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和项目可发送材料《“义乌英才”计划创业申报书》、《“义乌英才”计划创新申报书》或《“义乌英才”计划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申报书》至ywszcj@163.com 2014年评审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531,超过截止日期申报的,自动纳入下一批评审。

    2.组织评审。市人社局负责申请人的学历、经历等审核;市科技局负责知识产权证明等资格认定,并对创业项目相关材料及创业计划书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才和项目,由市委人才办(市招才局)牵头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和答辩,提出建议名单。

    3.审定批准。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入选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义乌英才”计划申报书一式一份。

2、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创业人才及其项目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以及被授予专利权后各年缴纳的年费发票;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4)已落地的创业项目需提供创办企业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实际到位资金情况、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创办企业一年以上的,需提供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5)其他:申请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用户或权威机构对产品的评价等有关证明文件。

创新人才及其项目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申请人研究方向与企业发展匹配性相关材料;(3)学历学位、职称以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5)劳动合同;(6)其他:海内外相关机构任职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领导和参与过的主要科技研究项目等证明材料。

    社会事业发展紧缺人才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职称以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4)其他:海内外相关机构任职以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领导和参与过的主要科技研究项目证明材料。

    3.海外学习证明:申请人员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需提供护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纸质材料格式要求为:一是申报书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按下载的格式正反双面打印,填报说明无需打印。二是附件材料须编写页码和目录。内容分为目录和正文两部分,内页使用70克白色A4双胶纸,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在页面左侧合并装订。

电子材料要求: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57985523517 +8657985410618

电子邮箱:  ywszcj@163.com  

    址:http://www.yw.gov.cn/ http://zzb.yiwu.gov.cn/

    址:浙江省义乌市篁园路1121102

邮政编码:322000   

       

 

中共义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