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发生纠纷争议须知
作者:admin 日期:2017-05-17 浏览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镇劳动社会保障与社会救助服务所调解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义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义乌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也可以依法向义乌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其办案程序为:立案受理、开庭审理、主持调解、作出裁决。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证明材料(劳动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者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向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向义乌市总工会寻求帮助。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资料请到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址为义乌市城中中路39号)提取。 

  义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为义乌市望道路300号,电话:12348。 

  义乌市总工会地址为义乌市保联西街8号,电话:12351。 

  义乌市人事劳动仲裁院地址为义乌市香山路389号8楼,电话为85332360。 

  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为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电话为85328313。